从社会学的意义上说,教师是人类社会为了维持并延续自身发展而筛选出来,并经过特殊培训的那一部分成年人。他们与社会缔结了一种契约——承担社会赋予他们的职责,以换取他们的劳动报酬。 基于这样一种契约,尽管幼儿园教师与孩子之间多少总带有一种类似于亲子之间的情感关联,但是从根本上说他们仍然是因为业缘关系而被连在一起的。 “有备而来”的教师通过与“初掀人生幕帘”的孩子之间的互动,将社会文化、价值、规范传递给人类社会的新成员,同时引导并促进他们的身心发展。瑞吉欧的教育者们认为:单纯借助下定义的方式来对教师的角色进行定位难免过于抽象,有必要结合教师的各项工作内容, 在一定的背景中——包括教师与同事的关系、与孩子家长的关系以及教师自己所处的文化背景与他们的人格发展历程等,通过对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各种行为描述以及教师对儿童角色的看法来阐发教师角色的独特之处。 瑞吉欧的教师角色定位总是和这样几个行为领域的内容相呼应的: 第一,促进孩子在认知、社会性、生理以及情感方面的发展。 第二,对班级进行管理; 第三,准备环境; 第四,提供保育与指导; 第五,与一些重要的相关人士进行沟通,重要人士包括家长、同事、行政管理人员、公众等; 第六,寻求自身职业素质的提高; 第七,积极参与维护早期公立教育的政策制定与实施; 第八,对每日的教学进行系统性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课程规划,促进教师自身的成长以及在专业方面的发展。这八个行为领域基本上可以勾画出瑞吉欧教师的角色形象,但是若要将瑞吉欧教师的独特之处显现出来,则必须对其教师角色承担的具体方式进行剖析。 作者:刘晶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