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来幼儿园见习,说明初试已通过,园所准备正式录用。一般招聘没有见习这个环节,但是对幼儿园来讲,这个环节是非常关键的。现在的人都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在招聘阶段不能把缺点充分暴露出来,可是真正接触到实际工作,优点缺点就会暴露出来。一个人的能力固然重要,但是道德素养、行为习惯对于一名幼教工作者来说更为重要。见习正是对一个人的言行举止、行为习惯、耐心程度、执行力、工作素质等一个全面考量的过程。员工见习时间一般设定为一周。要到指定园所、指定班级,带人带班,并且至少要从事两个不同的岗位,确定见习不同的工作内容。见习期结束之前,由考评人员对其进行评议,带班人员选出其中自己认为满意的应聘者,并阐述出选择该见习者的充分理由。 试用员工所履行的程序有:填写试用员工登记表、签订试用合同书、填写试用观察记录以及撰写试用报告和进行专业能力测试。试用期一般为2~3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时间要长一些。幼儿园的工作是比较繁杂和辛苦的,在此期间,会有坚持不下来、或者不适合做幼教工作的,要尽快对其提出建议,使其另谋髙就。试用结束后,合格者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聘任为园所的正式职工。 下面再说一下试用员工登记表和签订试用合同等内容。 试用员工登记表的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履历——姓名、性别、婚否、出生年月、户籍所在地和现住址、学历及所学专业、民族健康状况、身份证号码等。个人简历——政治面貌、参加工作时间、曾工作或学习情况、专业职位等。家庭情况;特殊提示:本人承诺保证所填写资料真实;保证遵守公司招聘有关规程和国家有关法律;请填写好招聘登记表,带齐照片、学历、职称证书的有效证件及相关复印件。 签订试用合同则主要根据国家和本地劳动管理规定和本园员工聘用办法,按照甲方关于园所新进各类人员均需试用的精神,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试用合同。签订试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试用期限。试用的岗位及工作安排。试用岗位的约定薪资。甲乙双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比如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有权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试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不符合录用条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薪金;对试用期乙方因工受伤,由甲方负担赔偿等。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享有国家法律法规陚予的一切公民权利;享有当地政府规定的就业保障的权利;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对试用状况不满意,请求辞职的权利。自觉遵守国家幼教法律法规的义务;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另外甲方拥有的其他权利、义务还应包括:试用期满,经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对员工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甲方不为乙方办理各项保险手续,和试用期请长病假解除合同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乙方有突出表现,可以要求甲方奖励;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试用观察记录包含三方面内容:一是教育过程和活动情况记录。实习所在班级、实习岗位的活动观察记录、团队活动、分组活动、协助活动情况、组织幼儿与幼儿交流、协助教师进行教材和自制教具等。二是保育工作过程的观察与记录项目评分:接送幼儿、导护活动、生活辅导、家访、整理环境、其他。三是我的收获:由所在班级负责人评议。 专业能力测评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工作任务完成:主要以问答的形式完成:目前担任的工作是否合适?工作的“量”是否恰当?在执行工作时,曾感到什么困难?不适合的工作内容?其中最适合的工作是什么?对今后工作的希望?二是工作薪资与岗位培训:工作报酬是否合理?有什么期望值?是否全部参加了园所举办的训练?曾参加了哪些训练或培训?希望接受什么项目的训练?对本园的培训意见如何?三是工作分配:在实习当中工作分配是否合理?什么地方有待改进?工作目标是什么?这个目标做到什么程度?四是工作构想:对园所的特殊贡献是什么?能够做到什么程度?在担任的工作中,有什么更好的构想,本人希望或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