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郧西会议”精神,加大“菜篮子”工程力度,继续完善学校后勤设施“十有八配套”建设,扎实开展“四个创建”活动,抓好“学校后勤管理先进乡镇”的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学校后勤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和人性化服务的工作目标,努力为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提供支撑与服务。 二、具体目标 1、进一步完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后勤生活设施,稳步推进学校后勤“十有八配套”(“十有”即:有符合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要求的食堂;有与就餐学生规模相配套的餐厅;有与寄宿学生规模相适应的宿舍和床铺;有符合饮用水标准的水源和供水设施;有水冲式卫生厕所及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有洗漱间和洗澡堂;有晒衣晒被场地及停车棚;有围墙、值班室和消防防盗设施;有为学生日常学习生活提供方便的消费服务网点;有改善寄宿制学生生活的蔬菜副食生产供应基地。“八配套”即:食堂与餐厅配套;餐厅与餐桌凳及消毒设备配套;宿舍与床铺、管理间及洗濑间配套;锅炉房与洗澡热水供应配套;厕所与沼气池和污水净化处理配套;洗衣间与晾晒场地配套;学生劳动实践与蔬菜副食生产供应基地建设配套;校园道路硬化与绿化美化配套)建设工作。全市现有农村寄宿制学校501所,计划五年内乡镇以上寄宿制学校全部达到“十有八配套”目标,2010年达到250所,2011年达到300所,2012年达到350所,2013年达到400所,2014年全部达标。 2、继续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蔬菜和副食基地建设。五年内全市农村寄宿制学校蔬菜基地面积达到220万㎡,生均15㎡(省里规定生均10—15㎡),消除农村寄宿制学校无蔬菜、副食基地现象,要求蔬菜基地套种、复种指数达到50%以上,土地利用率达到100%,无流失、闲置、撂荒现象。五年内有501所寄宿制学校蔬菜副食基本自给和部分自给(基本自给的学校至少达到70%以上,部分自给的学校至少达到40%)。其中:2010年达到200所,2011年达到300所,2012年达到400所,2013年达到501所。 3、继续抓好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学生浴室建设,保证每个农村寄宿制学校用上干净达标的饮用水。五年内建设学生浴室501个。其中2010年达到300个,2011年达到350个,2012年达到400个,2013年达到450个,2014年达到501个;建设标准的学校饮用水设施500个,其中2010年达到300个,2011年达到350个,2012年达到400个,2013年达到450个,2014年501个,彻底解决个别农村学校饮用水不达标的现象。 4、继续抓好“文明宿舍,放心食堂,放心超市,绿色生态校园”的创建工作。计划五年内创建“市级文明宿舍”300个(县市区级“文明宿舍”达到100%),创建“市级放心食堂”200个(县市区级“放心食堂”达到100%),创建“市级绿色生态校园”(市级绿色学校)300个(县市区级“绿色生态校园”达到80%),创建“市级放心超市”200个(县市区级“放心超市”达到60%),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四个创建”开展面达到100%。 5、抓好“学校后勤管理先进县(市)、乡镇”的申报创建工作。计划在五年内申报创建“省级学校后勤管理先进县、市、区”5个,“省级学校后勤管理先进乡镇”20个,“市级学校后勤管理先进乡镇”80个。 6、进一步加强教育消费市场的规范管理工作,大力推广校园超市连锁经营模式。以创建“放心超市”为切入点,以开展校园食品用品连锁配送为导向,以建设安全规范的校园消费市场为目标,逐步在各县、市、区推广校园超市的建设工作。 7、继续抓好“绿色学校”和“园林式学校”申报创建工作。五年内各县、市、区申报创建“市级绿色学校”(即绿色生态学校)300所,申报创建“省级绿色学校”达60所,“国家级绿色学校”5所,申报创建“十堰市园林式学校”100所,申报创建“湖北省园林式学校”20所。 8、深入开展“平安和谐校园”的创建活动,认真抓好学校风险防范与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园风险分散管理工作行为,不断提升学校应对各类风险的能力。五年内做到:校园方责任险应保尽保一校不漏,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和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投保率达100%;在校中小学生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0%以上;中小学生学平险及意外伤害险投保率稳定在80%以上。 9、切实规范教辅市场,按照湖北省文化产业改革的要求和教学一线的实际需要,我市统一实行“教辅”目录审查制度,教育市场准入制度,教育市场管理制度,确保版本正规、质量上乘,适应常规教学。按照正确引导、学生自愿、预约征订、统一发行的原则,严禁学校各行其是,杜绝乱推销和搭车发行行为。努力做到即满足教学一线的需要,又能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 10、加强后勤队伍培训和作风建设,促进学校后勤保障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按照分级管理、分类培训的模式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学校后勤队伍的培训工作,提高后勤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县市区为主五年内计划举办后勤人员各类培训班二十期(次),培训人员达3000人次,其中学校锅炉工培训班每两年一次,食堂管理员培训班每年轮训一次,学生宿舍管理员培训班至少两年轮训一次,水电工技术掊训班每两年轮训一次,花木园林技术培训班每两年轮训一次,物业管理人员培训班每两年轮训一次,学校后勤校长(主任)培训班每年轮训一次,各县、市、区后勤办主任培训班每年轮训一次。 11、继续开好每年一次的全市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会和县市区学校后勤管理现场观摩会,一年一个新课题,一年一个新思路,进一步做好争取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职责、理顺关系等工作,积极把学校后勤管理与保障工作纳入教育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教育督导检查评估、奖惩范围,纳入学校的教育教学的安排,纳入教育局或学校主要领导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12、进一步加强全市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的后勤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校园绿化、美化、卫生保洁、物业管理、安全保障、疾病防控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要配备人员,健全机构,各县、市(区)要建设一批非寄宿制学校后勤管理示范学校,五年内全市非寄宿制学校后勤管理合格率达到95%以上。 13、加强全市民办学校(职教培训机构)的后勤管理工作,五年内全市民办寄宿制学校的“放心食堂”、“文明宿舍”创建率达到100%,学校后勤管理合格率达到100%。 14、进一步加强学校后勤管理宣传工作,继续办好《十堰学校后勤》杂志和《十堰学校后勤网》,为全市的学校后勤管理宣传、经验交流、信息沟通、论文评比提供平台,努力提升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的地位,树立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的良好形象。 15、加强学会工作,开展理论研究。充分发挥“十堰市学校后勤管理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开展对新时期学校后勤管理与服务,发展与创新的理论研究工作。积极探索中小学(幼儿园)后勤管理的工作模式、体制、机制、理论与方法,用科学发展观理论指导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实践。 16、要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区学校后勤管理部门的自身建设,着力解决机构名称与工作责任不相适应,工作机制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的问题,要在近期内解决机构名称和工作机制问题,要健全机构,配好配强县市区学校后勤管理机构班子和工作人员,尽快适应新时期教育管理的需要。
17、全市后勤管理相关工作要按照每年工作计划进行督促检查和评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