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幼儿园,对“幼儿是怎样学习的?”、“幼儿的学习具有什么特点?”的认识尚不全面,教师往往只重视自己作用的发展,忽视了幼儿主体性的发挥,幼儿没有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方法的权利。这与《纲要》中所传递的“要尊重幼儿的发展需求与特点”、“要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等观念是相背离的。 在正确学习观的指导下,幼儿教育的改革,可以确定以下几个思路: 第一,幼儿园课程应该以幼儿的生活经验为基础,在一日活动的过程中,无论是教师组织的活动,还是幼儿自选的活动,都要尽可能地给幼儿提供动手操作、亲身观察和实践的机会,丰富幼儿的感性经验,并引导幼儿用自己的语言进行表达,这才是有效的幼儿教育。 第二,在教育过程中,教师要根据教学内容、幼儿的发展水平和需要,为幼儿提供丰富的直观材料,并用丰富、生动的语言指导幼儿进行学习。 第三,教师一方面要关注幼儿的兴趣,从他们感兴趣的事物中选择有教育价值的内容,及时地将它们纳入课程中来;另一方面,教师要设法将必要的教学内容转化为幼儿的兴趣,把要教给幼儿的东西转变成幼儿的需要,调动幼儿学习的内部动机。 第四,要保证幼儿在学习过程中的主动性,放弃过去那些依靠外部力量强加给幼儿知识的做法,重视幼儿动手操作的过程,重视活动过程对幼儿的意义。第五,教师一方面要通过创设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情境,为幼儿认知、语言、动作、情感和社会性的发展提供不同的感知经验与学习途径。 第五,要将教育的内容渗透在一日活动的各个环节中。 第六,要将游戏作为各种教育活动的手段,同时要将游戏作为一日活动的主要内容,而不仅仅是上课后的休息或其他活动后的调节娱乐。 第七,要倡导同伴的合作学习,教师的言行应成为幼儿学习的榜样。第八,教师要根据幼儿不同的学习方式,灵活地采用直接指导或间接指导的方式,推动幼儿的学习与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