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讲,幼儿园是具有法人资格、必须从事幼儿教育活动、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的,客观上具有一定条件的保教组织机构。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民办幼儿园主要是指非政府组织的、由个人或团体投资、捐资或集资创办经营的幼儿园。 第二,民办幼儿园实行收费制度。收费多少因园而异自行确定。其教育质量也因各园具体情况而异 第三,民办幼儿园大都是非盈利性质,但这并不排除民办幼儿园给办园者带来较好的效益,做到益利兼顾是民办幼儿园的立园之本。 第四,民办幼儿园一般比公办幼儿园具有较大的自主权,尤其在内部管理和教师聘用方面。 我国教育法规对幼儿园设置条件的规定,比较早的是1989年国务院通过的《幼儿园管理条例》,其中第二章对举办幼儿园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审批程序等都做了详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颁布,对教育机构的设立条件也做了全面规定,涵盖了《幼儿园管理条例》规定的幼儿园的设W条件。针对社会力量办学的实际情况,1997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社会力傲办学条例》,对社会力量举办各类教育机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做出了具体的规范。 提出在我国境内设置幼儿园必须具备以下六个实体要求: 必须有组织机构和章程。民办幼儿园以社会组织整体作为主体身份出现,必须有健全的内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并且有机构章程,民办幼儿园的办园章程是关于办园宗旨、内部管理体制及财务活动等重大的基本问题,进行全面规范并形成的自律性基本文件。它是民办幼儿园自主管理的基本依据。 必须有合格的教师、保育、医务人员。教师是幼儿园组织的最主要成员,是幼儿园实施教育活动的人力资源保障。申请设立幼儿园,必须有可靠的教师与员工来源,能够通过聘任制度,建立起一支数量和质量都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的保教队伍。其中,特别要保证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人员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另外,教师、保育、医务人员的数量还应和拟设立的幼儿园规模、任务相适应。《幼儿园管理条例》中还具体规定,如果上述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或是数量低于规模的要求,都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幼儿园设立条件。 必须有符合规定标准的生活教育场所以及设施设备。教学场所、教育设施设备等是进行教育活动的物质条件。《教育法》明确规定,申请拟设立的幼儿教育机构,根据其准则、层次和规模的不同要求,必须具备相应的园舍、场地、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等硬件。《幼儿园管理条例》相应规定“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同时《幼儿园工作规程》中也制定了具体规定:(1)幼儿园应设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儿童厕所、保健室、办公用房和厨房,有条件的现代化幼儿园可单独设多种特色教室:如多功能活动厅、电脑房、美术室,还可设置专门的家长接待室。寄宿制幼儿园还必须设隔离室、保健室、洗衣间和教工值班室等。 (2)幼儿园应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配备必要的游戏和体育活动设施,并创造条件开辟泳池、动物饲养角和种植园地。同时要求根据幼儿园特点绿化、美化园地。 (3)在幼儿园建筑的规划、设计和建造中,应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和原国家教委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充分考虑幼儿园的辐射半径、接纳对象、园所规模、班级人数等有关事项,确定幼儿园选择基地的条件和总平面设计要求。比如幼儿园建筑楼高不得超过3层,活动室面积不得小于45平方米等。在建筑设计中,有生活用房(包括活动室、睡眠室、卫生间、衣帽贮藏室、多功能室、音体教室等)、服务用房(包括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教工办公室、值班室及教工厕所、浴室等)、供应用房(包括幼儿厨房、消毒室、烧水间、洗衣房及库房等)、户外活动场地(人均不得少于2平方米、其中包括30米塑胶跑道、大型玩具不少于6件,绿地、泳池、水池、种植区和动物饲养角等)。幼儿园的建筑造型、建筑面积、建筑构造、室内设计、日照、采光、隔音、通风、防火和疏散等方面,给水与排水、采暖与通风、电气等建筑设备,都要仔细规划设计,充分体现幼儿园的特点3建筑面积以及门窗的层高等都应从实际出发,认真执行国家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由于幼儿园的园所环境对幼儿的健康成长影响极大,《幼儿园管理条例》在设置条件方面专门规定:“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所谓安全区域,一般是指不会出危险,不会出事故,不会使幼儿身心受到威胁的区域。污染区,通常指粉尘污染、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噪声污染的区域。危险区,通常是指危及人们健康和生命的区域。在污染区、危险区设置幼儿园,必然会严重影响幼儿生理、心理健康,甚至会危及幼儿生命。因此,《幼儿园管理条例》强调环境安全,把污染区、危险区列为“严禁”设置幼儿园的区域,是对幼儿健康和生命负责。 必须按国家标准配备教玩具。在设施、设备方面,主要应考虑幼儿的特点,对其生活用具、教玩具种类等也有具体规定:(1)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身高等特点的桌椅、玩具架及教具、盥洗及卫生洁具、幼儿用床等。(2)幼儿园应配备必要的教具、玩具、乐器、图书和运动器械等。对幼儿园教玩具,特别提出“应有教育意义并符合安全、卫生、教育的要求”。为此,国家曾颁发《幼儿园教玩具配备目录》,目的是使各地幼儿园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促进幼儿全面发展。不过因中国乃至世界经济发展速度很快,教玩具的更新也很迅速。一些过时的东西,应及时更新,该淘汰的东西一定要及时淘汰,使幼儿园始终保持一个清新、美观的环境。 必须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济基础,这是幼儿园进行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经费,也是其作为权利主体,进行各种法律活动,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责任)的物质保证。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济基础是指自己有独立的财产,这种财产要与自己的办园性质、规模、范围大体相适应。申请设立幼儿园时,举办者应根据所辖机构的规定,做好办园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搞好资金的收支预算,并保证通过合法渠道,筹集到设立幼儿园所必需的最低标准启动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