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继续推进幼儿园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指导青年教师的积极性,充分挖掘自身潜力,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师的业务水平,以带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进一步提高。 二、评定标准 (一)必备条件 1、思想道德方面 (1)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敬业爱岗。 (2)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具有团结协作,改革创新精神。 (3)模范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4)积极组织或参与幼儿园的各项活动,有奉献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2、学识方面:具备扎实、系统的理论基础,熟悉《纲要》和幼儿教育的国内外发展动态。 3、班级管理、教育教学基本功方面 (1)班级管理规范,能恰当自如地运用教学方法,具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 (2)能熟练掌握并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服务教学,提高教学水平。 (3)积极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基本功比赛。 (二)考核条件 1、保教、家长工作效果方面 (1)做好保教工作,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学方法运用恰当自如。执教街道级以上公开课或者参加街道级以上优质课的评选。 (2)班主任工作中具有丰富的经验,并取得显著成绩,所带班级一向常规良好,幼儿整体素质好,家长满意。家长工作成绩突出,幼儿无责任流失。 2、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方面 (1)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具有较强的科研意识和教学研究能力,在教改中勇于探索和创新;从事幼儿园的科研工作,工作扎扎实实有实效。 (2)承担幼儿园园本教研工作,有自己的教研课题,教研有成果。 3、培养、指导工作能力方面 (1)要承担培养、带动、指导青年教师的任务,帮助青年教师开展“五个一”活动。 即:每学期读一本教育理论书,主持或参与一个教改课题的研究,承担一次园级以上公开课,撰写一篇幼儿教育论文。 (2)带好一个以上的徒弟,徒弟进步明显。 4、个人获奖方面:个人参加园级以上各项比赛以及指导幼儿获奖方面成绩优秀。 三、骨干教师的命名办法 1、幼儿园骨干教师不搞终身制,每年命名一次。每年五月份(今年为九月份),每位教师依据评定标准,对照自己一年来的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自我测评,符合条件的可自我申报,并填写申报表。在评定标准中,必备条件和考核条件各三方面,凡必备条件全部满足,考核条件满足80%的就可申报。 2、每年六月份底幼儿园成立由园长担任组长的考核评审小组,根据标准对申报内容进行核实,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通过当选者,考核组组长签字生效,当年度的教师节公布并颁奖。 3、骨干教师任期一年,任期满后可以继续申报。 4、骨干教师在任期内不能服从工作安排,或者不能模范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或者不再承担培养青年教师和带徒的任务,幼儿园有权取消骨干教师资格。 四、履行职责及相关待遇 1、由幼儿园发放聘书,聘期一年。 2、凡被评为骨干教师,每月享受骨干教师待遇100元。 3、凡是所培养青年教师保教成绩考核居单位前50%的,在期末考核中加5分。 4、任期满且未继续评为骨干教师,骨干教师待遇自动取消。 5、优先推荐评选街道级以上骨干教师、优秀教师。 五、其他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办法解释权属园长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