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学前教育方案数量多,并且涉及了很广的范围,显示了社会和国家对学前教育的关注和支持。尤其是对处境不利儿童实施的教育方案及其相关研究表明,人们已认识到早期教育对儿童发展和学习的重要作用及其对整个国家国民素质提高的重要影响。研究同时也告诉我们,学前教育方案的质量决定着我们所做的能否真正使得我们的儿童获益。 我们看到,虽然不是每个方案都取得了有益的效果,对一些方案也还有褒贬不一的看法,但是研究者还是投人很大的精力来对这些方案进行比较,试图找到什么样的方案是最有效的。但是,要对不同的学前教育方案进行比较是很困难的。 一方面,它的效果要通过儿童的发展情况反映出来,而对儿童认知、情绪、社会性的评价本身就很困难。另一方面,不同的方案会有不同的目标,不同的实施地区相应的政策和文化也不尽相同,很难说哪个方案是最有效的。在对为经济条件不利儿童提供的教育方案进行评估和比较的研究中,为了了解方案的效果,用典型的方案进行研究是一个方法,另一种方法是利用专业性指导文件对各个方案进行评估。 比如,1984年,全美幼儿教育协会(NAEYC)颁布了一个高质量的幼儿教育机构的认证标准(1991年修订),在1987年颁布了《面向0〜8岁儿童的发展适宜性指导方针》,并于1997年颁布其修订版=作为美国最大的幼儿教育学术团体,其指定的DAP高质量托幼机构认证标准在美国国内外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在DAP中,给出了适宜的(DAP)和不适宜的(DIP)教育行为。 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DAP本身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同样受到挑战,尤其面对新的社会背景,强调个体发展的阶段性、共性,却忽视了文化多样性和个体差异性。DAP面对这样的挑战,也做出了一定修订,兼顾到个别差异与文化差异。正如1997年的修订版中指出的我们选择一边叙述不同年龄孩子的一般发展状况,一边提醒读者:家庭及教室中的每个孩子都是独特的。” 目前,研究者通过对典型方案和其他有效方案进行总结和概括,得到以下几方面高质量教育方案相对静态方面的共同特征。 (一)班级规模和教师与幼儿的比例 在托幼机构中,班级规模不宜过大,成人与幼儿的比例应保持在1:12为宜。这样可以保证教师有机会与每个幼儿交往,并能根据每个幼儿的不同特点与其进行积极、有效的互动。 (二)家长的参与 家长是儿童的重要养育者也是教育者,现代的研究指出,教育好孩子不是家长天生的能力,它也需要家长接受相关的教育。帮助家长提高他们作为儿童的教养者的知识和技能,是改善儿童成长经历的有效途径。同时,St.Pierreetal(1998)指出,研究的经验表明如果仅仅是对家长开展一些教育课程,其对儿童发展的影响作用不如直接把儿童也包括到课程中来,即家长参与到儿童所接受的教育中去。具体方法可以包括请家长参与机构课程、定期家访和开家长会等。 Frede(1998)指出,教师与家长之间的亲密合作关系一方面可以帮助家长懂得如何与自己的孩子进行互动;另一方面可以帮助教师更好地了解儿童,从而可以为儿童提供有效的教学。 (三)教师的专业化程度 教师的幼儿教育专业知识、专门训练和实际教育经验影响着教师为幼儿所提供的教育和保育质量。“学前教育教师需要接受大学程度的教育和专门培训。,’Howes(1997)研究发现,具有幼儿教育专业学士或更高学位的教师在教育实践中比其他受过不同程度的专业教育训练的教师更具敏感性。 (四)教师的稳定性 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有利于幼儿形成安全的依恋关系,也有利于教师对幼儿的发展情况进行连续深人的了解,从而可以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这些特征是一些取得较好效果的教育方案所共有的,但自然不是高质量学前教育方案的全部特征。学前教育方案的有效性与儿童的学习和发展的关系是复杂的,除了方案自身的相对静态的结构(班级规模、教师质量等)外,方案的过程(课堂中教师的教学和儿童的学习活动)以及对方案的过程与儿童的学习和发展的评估等都是重要的方面。 其中,方案的结构会影响方案的过程,二者相互作用,共同影响儿童的学习和发展,科学的评估又决定了其他方面的科学决策。因此,研究者有必要深人到课程、教学法以及评价及其他因素,对高质量的学前教育进行深人的探讨。 四、具体教育方案背后的影响因素 从以上的回顾我们可以得到这样一种认识:没有一种绝对有效的、高质量的学前教育方案或者计划,因为任何一种方案都有其实施的特殊背景和条件。虽然研究者能够总结出一些所谓有效的教育方案的共同特征,但是在具体实施的时候还是不尽相同的。但是,透过具体的方案和计划,我们看到背后决定这些方案的有效性的因素是一样的,即国家政策及民族文化和个体差异。无论是制订方案,还是借鉴和实施方案,只有考虑到了这些因素才有可能是有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