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蒙台梭利的儿童观,幼儿的内在冲动是通过自由活动表现出来的,他能根据自己的特殊爱好选择物体进行活动。“科学教育学的基本原理将是孩子的自由,允许个体的发展和儿童天性的自由表现。” 蒙台梭利和卢梭一样强调孩子们的个性和自由,自主的权利,蒙台梭利善以教具来引起孩子们自由活动和自动学习的精神,以此来最大限度地开发孩子们的内在潜能。为了养成孩子们自由与独立,蒙台梭利强调培养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学习照顾自己,照顾周围环境,待人接物的能力。 ★自由原则的本质 ——自由是儿童生命的法则,是人类与生俱为的权利。 ——自由非放纵,而是一种“活动的自由”。 ——自由非放弃,而是一种“智力的自由”。 ——自由是以不违反共同的利益为原则。 ——自由必须与自然法则或社会状态相配合。 真实的自由是透过教育的援助而使潜藏的导引力量得以发展的结果,是属于活动的、智力的、纪律的自由。 ★自由原则的结果 ——自由的先决条件是独立,但也唯有透过自由活动才能获得独立。 ——透过自由才能产生坚强的意志。 ——透过自由才能产生内在纪律性(存在生命本身即具有一种进化的力量,不可能导致破坏性的行动)。 ——透过自由才能表现服从的能力(大自然巳给予顺从的驱策力,顺从是正常人类的特征)。 ——透过自由才能产生对智性的爱好(自由工作与重复练习便能得到知识与精确性,产生智性的爱好)。 ——透过自由才能发展成为良好的社会行为(自己解决社会性问题,以爱和尊敬来回报周围的人,并关怀其他同伴的工作与进步)。 一位真正的自由儿童,就是能够一方面自己享有权利、享有自由,同时又乐意关怀同伴及环境,且有担任这些责任的能力。 蒙台梭利的自由观虽允许幼儿有充分活动的自由,却并不意味着孩子就可以为所欲为。她认为,教育必须让幼儿在自由的基础上培养一种自觉地纪律性。自由和纪律是同一事物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自由活动是形成真正地纪律的重要方式,而真正地纪律也必须建立在自由活动的基础上。 来源《蒙台梭利教育实践攻略》作者 崔国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