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教育部“安全第一,加强防范”的工作方针,切实把幼儿园的安全健康工作放在首位,幼儿园应进行全园签订岗位安全健康管理责任书制度。责任书的内容一般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爱幼儿,热爱幼教事业,严格遵守班主任、教师、保育教师三位一体工作流程,对幼儿安全健康的保护与促进应有正确教育理念和服务态度,符合伦理及常规要求。 各项活动以幼儿为中心,在组织活动之前要有安全防范意识,仔细检查活动器械、电器和活动场地,做好幼儿的安全防护,杜绝事故发生。决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坚守工作岗位,当班期间不擅离职守,不做与自己工作无关的事情。 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幼儿进行安全健康教育,使幼儿建立起自我保护意识,培养幼儿自我保护的基本技能,严禁走失幼儿等事故的发生。 严格执行规范化的工作程序,积极参与安全健康及防护知识培训,不得随意改变园所制定的计划而另行其事。做好幼儿人、离园迎送接待和检查工作,做好药品的保管和服用工作。做好幼儿的疾病预防工作。关心体弱多病幼儿,发现病儿要及时隔离并及时与园所保健大夫或保健负责人取得联系,配合保健人员做好病儿护理工作,发现安全或危及幼儿健康安全问题要及时上报,有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知识,出现问题严禁私自处理或隐瞒不报。 在组织教育活动时,应根据幼儿年龄、认知特点和身心特点,进行安全与健康教育,发现安全隐患和幼儿遭受侵害时,应及时告诫、制止、保护,必要时报告园领导和公安机关处理。 处理安全责任及事故,参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与行政法规,结合本园《安全工作岗位制度》、《事故处理制度》等有关规定,遵循依法、公正、合理、及时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实事求是、定性准确、责任分明,并由当事人、园所和第三者共同分担经济损失。 推动幼儿安全健康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幼儿意外伤害事故的预防,加大幼儿安全健康防护知识的宣传力度,自觉响应幼儿园发起的“幼儿健康、安全行动”的号召并积极行动。 在安全健康教育方面及时与家长保持联系和沟通,认真总结经验与不足,推进幼儿园安全健康工作的开展,更好地保护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成长。 自觉与园所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认真执行责任书规定的各项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