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昕宇 通讯员罗剑辉)南海区户籍幼儿发放学前教育补助领取昨日起递交资料。 根据南海区学前教育补助对象条件,具有南海户籍,且在2013年9月1日前年满3周岁,每年可享受南海区学前教育补助1次(共享受3次)。今年南海区学前教育补助标准为680元/人/年(含佛山市学前教育补贴300元)。其中在佛山市内、南海区外幼儿园就读的幼儿,由幼儿就读幼儿园所在的区补助300元,南海区只再补助380元。 南海区教育局提醒,凡在南海区内幼儿园就读的补助对象,需从昨日起至22日期间(指工作日,下同),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递交相关材料。而在南海区外就读的补助对象,需填写好《南海区学前教育补助登记表》,由幼儿现就读的幼儿园园长签名并盖章,并在11月11日至22日期间,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递交相关材料。逾期不登记的,视为放弃。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南海就读的非南海佛山户籍幼儿家长,从昨日起至22日期间,还需要向幼儿就读幼儿园递交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