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出生以后,只是一个具有生物意义的“自然人”,还不是完整意义上的“社会人”。在人之初两三年的家庭生活中,在家长的精心呵护和培育下,他们长高、长大了,能听懂人话、明白事理了,有了不小的进步。可是他还要经历风雨、经受锻炼,才能真正见到生活彩虹的绚丽。 电视台到班里选镜头,不可能满足每个孩子的表现欲望,如果孩子因为没有上镜头而哭闹,这不是幼儿园伤了孩子的自尊心,恰恰说明孩子的自尊心很脆弱,需要老师和家长的教育和引导。一味地迁就孩子,反而锻炼不出他的自尊心。 综观整个基础教育阶段,孩子距离家的氛围是越来越远的。上幼儿园像在家里一样“保教结合”,有吃有喝有玩有学,老师对孩子有细致的生活照顾;上小学,老师依然是和蔼可亲的,但只有“教育”没有“保育”;上初中、高中,孩子的生活得完全自理;上大学则要离乡背井,基本离开父母的照顾而异地生活了。当然,为了尊重幼儿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维护他们的身心健康,幼儿园在各个方面模拟家庭情境,目的是为幼儿营造一个自然、快乐的过渡成长环境。 当宝贝在幼儿园没有享受到在“家”里以他为中心的待遇时,当宝贝在外面受了委屈而向爸爸妈妈哭诉时,家长比较理性的做法是帮助孩子适应集体生活不能以他为中心的现实,锻炼他在外面不能处处满足自己愿望的心理调节能力。 适应从家庭到幼儿园的生态环境变化,与幼儿共同享受环境变化的快乐。 现代社会提倡发展个性,但这里面有一个前提,即我们提倡的是善于融入集体氛围的个性,而不是与集体和他人格格不人的个性=后者常常会有不快乐的体验,孩子也是一样。 但愿每个孩子和家长在“小家”是一个快乐天使,走进“大家”仍然快乐依旧,就像幼儿园里常教的一首儿歌一样:“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挂在天空放光明,好像许多小眼睛。”当孩子咿咿呀呀地唱这首歌的时候,听起来特别有寓意:我们所有人都是有理性、渴望亮丽的,但是我们所有人又都是平凡的,享受平凡中的快乐,让幼儿在平凡的环境中静心成长,必然有益于他发展健全和完整的人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