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蕊乐园—让孩子爱上英语

你目前位置: 主页_资讯动态_

上海规定:中小幼新教师须见习培训一年

时间:2013-07-13 21:49来源:晨报 作者:编辑组 点击:
分享到:
晨报讯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师德与教学能力,最受广大家长的关注。昨天,市教委发布《进一步推进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意见(试行)》规定,本市

  晨报讯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师德与教学能力,最受广大家长的关注。昨天,市教委发布《进一步推进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意见(试行)》规定,本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在上岗前须参加一年见习培训,作为教师资格首次注册的依据之一。如果见习培训考核不合格,则无法获得教师上岗资格。

  2012年,本市在基础教育系统实施了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这是上海教师资格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昨天出台的《试行意见》,见习教师应到指定的培训学校(培训基地)接受浸润式培训,实地体验教师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教育艺术。培训内容以新教师首次上岗后所要面对问题的应知应会的知识和技能为主,在培训学校(培训基地)进行培训的时间应占一年规范化培训的50%以上。

  各区县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见习教师的培训考核工作,指导教师进修院校、培训学校(培训基地)和聘任学校共同对见习教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见习教师首次注册的依据。见习教师经过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以后就可以正式入职,注册成为正式的基础教育教师。

  据了解,上海目前有基础教育教师约13万人,高校教师5万至6万人。上海基础教育教师的总体水平较高,处于全国前列。实行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后,上海中小学教师入职将变得越来越规范。记者 王婧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