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配亮)“对无证非法办园的,一经查实即予清理整治;对办园条件不达标、保教行为不规范、存在各种隐患的,一经查实即予整改纠正。”近日,云南省教育厅发出通知,要求6月底前完成民办幼儿园清理整治工作。 该省要求,各地要将民办学前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对不具备办园审批资格条件的,坚决依法取缔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如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有证不规范办园的,勒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并做好善后工作,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其他部门登记注册但开展了学前教育业务的,联合其登记注册部门,限期到教育行政部门按程序申请办学许可证。经考察评审达到办园资格条件的,颁发办学许可证;未达到办园资格条件的,要求其停止学前教育业务,由举办者全部负责处理善后事宜。 据了解,近年来,云南民办学前教育发展迅速,截至2013年底,民办幼儿园及在园幼儿已分别占全省幼儿园和在园幼儿总数的72.12%、4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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