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只有学会尊重生命、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敬畏生命,才能努力去恪守正义、捍卫良知、维护道德、热爱真理,也才会使自己的生命焕发光彩。 2003年11月11日,《大连晚报》报道了这样一件事:为了看看猫到底是不是真的像动画片中说的那样有九条命,三个八九岁的孩子,残酷玩弄一只瘸腿病猫。他们一会儿用手拎着猫尾巴抡圆圈,一会儿抓起猫往地上摔,一会儿又用脚踏在猫肚子上揉搓。可怜的小猫被玩弄了两个多小时,直到脑浆迸裂后凄惨死去。 无独有偶。我曾在河南省开封市的清明上河园里,亲眼目睹了这样一幕:斗狗场上,两条狼狗在疯狂地嘶咬,血腥的场面令不少成年人目不忍视,纷纷要求斗狗人停止斗狗,说:“太残忍了,要这种节目 干什么! ”没想到,一位七八岁的孩子却看得津津有味,并回应他们道:不残忍,不残忍,斗狠一点儿更好看! 古人说:“人之初,性本善。”可是,这些孩子的心为什么这样狠?生命在他们眼里,竟变得一钱不值,可以肆意玩弄、甚至无情践踏,而依然开心快乐!照此发展下去,等长大成人后,谁能保证他们的生命价值观不被严重扭曲乃至异化? 一旦如此,那么,当面对真善美与假恶丑的价值判断时,谁又能断定他们不会弃真从假、弃善扬恶、弃美取丑? “小时偷针,长大抢金”,习惯的力量常常会使人因心态麻木,而无视甚至丧失最底线的良知、最基本的常识。 孩子的心狠,并不是孩子的错,是成年人让他们目睹了太多的残酷现象酿成的,是成年人片面刺激他们追求所谓的“知识”,有意无意地忽视了对他们的爱心培育造就的。 比如,在日常生活中,成年人对当着孩子的面虐待和杀害动物的现象习以为常,并不去想这样做是不是文明,会不会对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无形的伤害,会不会对孩子树立正确的生命价值观产生负面影响。在学校教育中,教师对让孩子做动物活体实验的事,也视为正常,很少去想它必然会产生的负面影响。 在对待生命的态度上,我们必须明白,一个人只有首先学会尊重生命、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敬畏生命,才能努力去恪守正义、捍卫良知、维护道德、热爱真理,也才会因此使自己的生命焕发光彩,使自己的事业发扬光大。 如果一个人以蔑视、侮辱和践踏生命为快乐,试想,他除了会给别人包括他自己带来灾难,还能做出多少有益于社会的事呢?这样的人能量越大,带给社会的危害也就越大。到头来,往往是既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孩子的世界,是万物有灵的,一花一草、一虫一鸟,对他们来说,都是可以对话、可以交流的知心朋友。呵护孩子的世界,使它永远纯真和善良,不但会使孩子成长得更健康,也会使我们的生活变得更美好。 敎育指南 “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这句话,是三国时候的刘备在教育自己的孩子时说的。相信很多家长、老师都知道,它的意思是:不要因为坏事很小就去做,也不要由于好事太小就不做。可是,知道这样的道理,是一回事;去不去这样做,又是另外一回事。在生活中,不少家长、老师,恰恰就犯下了这样的锗误:明知道有些事情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不好,却根本不在意,甚至纵容孩子去做。也许,这其中就有你的身影。可是,你想过吗,这样做等于是在把孩子往人生陷阱里推! 那位对血腥的斗狗场面如此津津乐道的孩子,如果不是家长领着,他进得了斗狗场吗?恐怕不能吧。而那三个以虐待小猫为乐的孩子,如果家长、老师平时严格教育他们,一定要尊重生命、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敬畏生命,尤其是对待弱者, 无论是一只小猫、一条小狗、一只小鸟,还是一个比自己小、比自己穷、比自己柔弱的孩子都只能更加爱怜,而不能落并下石,他们还会那样做吗? 可以想像,一个以残忍杀害小猫为乐的孩子,一个对血腥场面津津乐道的孩子,将来长大成人后,也许对人也会这样做。要知道,残忍的种子已经在他们心里 种下,只要时机成熟,早晚有一天,会开放出恶之花。对此,亲爱的家长、老师,难道你还不该及时警醒吗?至少,不要对孩子虐待小生灵、欺负弱势者的事情,视而不见、充耳不闻。 今天,如果在孩子心中,埋下了真善美的种子,那么,这些种子将来所要结出的,决不会是假恶丑的果实。假如,今天在他们心中生长了假恶丑的跳蚤,那么,明天他们所能收获的,当然也不会是真善美的龙马。来自国际文化出版社 《千万别教坏孩子》 编著:曹保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