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错误的观念认为,除了听说能力之外,读和学也是语言能力的重要方面,教婴幼儿学习读写也应成为婴幼儿语言教育的重要内容。于是,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家长从孩子四五岁开始为其制定了读、写学习计划,每天花一定的时间督促和指导孩子读书和写字成了家长的一门必修课。一些家长非常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像李白一样,“5岁诵六甲,7岁观百家”。 这个观念的本质在于 “早期阅读教育就是教婴幼儿提前识字”。早期阅读可能涉及到早期识字,但决不仅限于早期识字,更不是提前识字。到学前晚期,有些孩子也许已经能够认识一些汉字或会写一些汉字,但这决不应该是家长直接教的结果,而是孩子自己主动尝试的结果。对于孩子来说,产生对文字的兴趣、初步了解文字和口语之间的对应关系、了解文字的功能,并试图通过绘画、模拟书写实现与他人交流的目的,远比孤立地认识几个汉字、会写几个汉字重要。 法国著名教育家卢梭在《爱弥尔》中,就批判了当时的识字教学的弊端。他说有些人 “把孩子的房间变成了印刷厂”, 想出字卡、字骰等办法, 效果不能尽如人意,却忘记了促使孩子产生学习文字的欲望和获得“现实利益”等动力的重要性,“真是可怜' 他还列举了爱弥尔产生阅读欲望的一个例子:爱弥尔有时会收到父母邀请他去赴宴、划船或看戏的请柬,一时找不到识字的人念给他听,当他最后找到人念给他听时,已经太晚了,早就过了父母请他赴宴、划船的时间了。于是爱弥尔产生了“要是自己能识字就好了” 的念头。 卢梭相信,即使没有人教他如何识字、写字,爱弥尔 “不到 10岁时就能完全学会读书和写字”。他认为,当孩子根本不喜欢读书的时候,读书对他毫无用处。他还引用古罗马的语言学家的话提醒父母,“应当特别注意的是,不可使还不喜欢读书学习的学生对读书发生厌恶的心情,不可使他尝到读书的苦味,以免他过了青年时期还觉得读书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美国国家阅读委员会提出的幼儿早期阅读能力培养的分级目标也许能对如何指导孩子进行早期阅读提供借鉴。他们经过多年的研究认为,2〜3岁的幼儿需要牢固掌握的早期阅读行为技能有:与养育人(主要指父母)之间形成每天在一起阅读的方式,知道书中的图画代表着真实的物体,集中注意力听故事;有必要知道并去做的行为技能有:分角色朗读,玩文字、儿歌游戏,知道图书的封面、页码等,对书中人物进行评价;可以初步了解的行为技能有:能够通过封面等识别具体的图书,知道使用书的方法,乱涂乱写,了解画与写的区别。0〜4岁的幼儿需要牢固掌握的早期阅读行为技能有:知道书上看到的是文字,注意大人在念故事时的语音、语调变化,能参与故事的叙述或提出一些自己不懂的问题,能按照大人的要求集中注意听故事,主动模仿故事中的一些字、词或句子,由故事联系到实际生活;有必要知道并去做的行为技能有:知道不同的字母发音和书写各不相同,开始注意故事情节变化的先后顺序,了解故事的字面意义,开始玩写字的游戏;可以初步了解的行为技能有:关注周围环境中的文字,知道文字的基本功能和用途, 知道不同的目的用不同的文字来表示,会读26个字母。当然,由于这些要求是针对幼儿学英语提出的,有一些未必符合汉语儿童学习的特点,但其具体目标背后的基本理念是值得参考和借鉴的。 上述这些观念被一些家长视为婴幼儿语言教育的箴言。“遍读四书五经、满腹经纶” 曾经是我们传统文化有关早期教育的全部内涵,也曾经是神童的唯一评判标准,然而,随着教育科学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婴幼儿语言学习和教育的认识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相关的研究证实,上述观点是错误的,以此为基础指导婴幼儿学习语言也是无效的,有时还是非常有害的。来自《0-6岁小儿语言教育》作者 周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