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光明)日前,江西省南昌市财政下达学前教育市级奖补资金1000万元,以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确保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完成。 为加强学前教育奖补资金管理和监督,南昌市出台了《南昌市学前教育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此次奖补专项资金分为建设类与补助类。其中建设类按每平方米300元标准下达,对已投入使用的乡(镇)中心幼儿园、城区公办幼儿园按奖补资金100%下达,对主体完工未投入使用的,按奖补资金的30%下达,其余70%待投入使用后一次性清算补足。补贴类按县(区)补助资金的30%补助。 南昌市规定,学前教育奖补资金中的建设类资金必须用于幼儿园校舍建设、改造或收购,玩具教具、图书资料及仪器设备配置,不得用于幼儿园日常办公经费和人员支出;补助类资金可用于校园建设、设备添置、办公经费及人员支出等。 此次学前教育奖补对象为南昌市各县区(含开发区、新区)城乡公办幼儿园建设的奖励及社会力量办普惠性幼儿园的办园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