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蒋夫尔 11月3日,本报一版报道了新疆乌鲁木齐市某民办幼儿园拟向家长收取“晚接费”的观察报道,引起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的高度关注。自治区教育厅明确表示,幼儿园不得收取“晚接费”,谁收“晚接费”就吊销谁的办学许可证。 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幼儿园拟收取的所谓“晚接费”,不在收费许可范围,如收取,则属于乱收费行为,当受到查处。据了解,目前乌鲁木齐市尚未有幼儿园收取家长的“晚接费”,极个别幼儿园曾有此想法,但并未实施,其目的主要是督促家长合理安排时间,尽量按时接孩子,或者不要过分延误接孩子的时间,以维护幼儿园的正常办学秩序不被打乱。 据悉,乌鲁木齐市也没有规定8小时以外的时间可以收取托管费,因此,各幼儿园严格按照规定,义务为晚接的孩子提供服务和看护。有关人士指出,目前,新疆教育和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没有规定托管收费标准,因此,幼儿园不能自行开展收费,否则将受到严肃查处。 《幼儿园该不该收“晚接费”》一文见报后,一些热心读者或给记者打来电话,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表自己的看法。一位姓张的热心读者说,她的孩子正在上幼儿园,由于上下班时间冲突,遇到需要晚点接孩子的时候,她总是提前和幼儿园沟通好,而幼儿园也给予理解,并提供人性化照看服务,这让她很受感动。张女士认为,家长和幼儿园之间很多事都可以通过沟通和理解来解决,仅仅靠收费是解决不了一切问题的。还有一位赵姓读者表示,很多幼儿园都面临部分孩子晚接的问题,这确实给幼儿园管理带来不小的负担,她建议幼儿园可在管理上进行创新,对晚接的孩子进行集中照看,留下一位教师即可,由教师轮流值班,通过爱心行动解决这个问题。 自治区教育厅厅长吐尔逊·伊不拉音在日前召开的2013年自治区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会议上指出,今年要切实加强幼儿园收费行为监管工作,要重点抓好《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落实。各地要在严格核定保育教育成本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合理确定保教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住宿费标准。各级联席会议要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坚决查处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亲子班等为名收取费用以及向家长收取与入园相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行为。 吐尔逊·伊不拉音表示,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教育部门责无旁贷的责任,也是各相关部门的共同责任。全区上下要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切入口,主动作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思所盼,以治理工作的实效取信于民,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