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之间的打打闹闹、推推揍搡一般不会引起伤害,也不需要大人的干涉。不必要的插手,反而会剥夺儿童获取宝贵社交经验的机会。 习雯雯是个7岁的女孩,在班里有几个非常要好的朋友,李涵就是雯雯的“死党”。 一天早上,雯雯妈妈发现女儿胳臂上和小腿上各有一处很重的青痕,马上问雯雯是怎么回事。雯雯告诉妈妈,昨天上体育课时有个比赛,她和涵涵分别负责一组,后来涵涵因为自己那组输得太多有点急,就让雯雯让着她们。雯雯没同意,涵涵就生气地掐了雯雯的胳膊一下,又踢了雯雯一脚。 妈妈当时就急了,要和雯雯一起去学校找老师。雯雯不同意,说是因为涵涵太着急了才那样的,她们还是好朋友。看到妈妈坚决要去,雯雯就坚决不肯去上学,母女俩僵在那里,不知该怎么办了。 好友之间的冲突是难免的,但能够维持冲突之后的友好,才是儿童们的本事。有句话叫“小孩打架不记仇”,也许恰恰是因为他们不像成人那样较真。 从心理学角度来说,儿童打架,家长应是旁观者而并非仲裁者。儿童们在交往中出现冲突,是他们在群体交往中协调、解决矛盾的一种手段,儿童们也是通过这种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学会怎样坚持独立的见解,学会怎样竞争又怎样协调,学会适度地表现自己,培养忍耐能力,不断增长与其他儿童交往的知识。 因此,如果儿童的打架行为发生在正常交往中而且并不十分厉害,家长就不应过多干涉,让儿童自己去解决好了。这有利于提高儿童的协调性和社会交往能力。因为大人一介入,就会把小孩之间的冲突上升到大人之间的理论了。而一旦介入太多,还会剝夺儿童成长的机会。 明确什么时候应该介人 如果儿童之间的矛盾升级到暴力,如打、咬等,明显有人会受到伤害,家长就应该立刻介入并制止。但是,也不要马上呵斥进攻者,而是先救出并安慰受伤的儿童。如果你的儿童是攻击者,要先把被攻击儿童的注意力吸引走,而后把你的儿童带到一边,然后平静地、毫无怒气地、简单地解释他的行为是不被接受的,并告诉他:“你踢了东东,他疼了。”你可以警告他再次攻击他人的后果:“要是你再这样,我们就回家了。”发出这样的警告后,一定要说话算数。 研究表明,在打架斗殴犯罪的青少年中,其攻击行为可追溯到幼儿期。因此,对儿童在争执中出现的攻击行为,家长必须坚决制止,不能怂恿宝宝施以拳脚,更不能亲自出马为儿童讨公道。 不要偏袒任何一方 一天傍晚,余妈妈带着6岁的余葭到小区里玩。妈妈在一边站着,葭葭自己到一旁找小朋友玩去了。不一会儿,葭葭就和一个小男孩在滑梯旁玩起了滑滑梯。可是小男孩因为想连着滑两次而不和葭葭轮流滑,葭葭就和他吵了起来。 开始余妈妈也没注意,但是两个儿童越吵越厉害,甚至拉扯着厮打起来。余妈妈一看,赶紧走过去制止了争吵,并要求他们重新订规矩,不能动手打架。 葭葭见妈妈并没有偏向自己,就哭了起来,说妈妈向着别人。妈妈和蔼地对葭葭说:“妈妈知道你有委屈,不过你们是好朋友,有矛盾要慢慢商量,打架是不对的。”然后又转向小男孩说:“大家事先约定好的,就应该按照约定玩游戏,对不对?男子汉更应该说话算数啊。”小男孩低着头不吭声了。 很快,两个儿童就开始讲条件了,并很快又玩到了一起。 说有些家长会在冲突中偏袒自己的儿童,有些则为对方小朋友说话,还有一些家长要追究到底是谁先动的手。虽然这些行为可能都是出于好心,却不恰当。袒护任何一方都是不公平的,也没有必要追究谁先动的手。介入儿童矛盾中时,家长应该是和解使者,而不是法官或者陪审团。谁先动的手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制止了这场冲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