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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乱象:外教成面子工程 学费只能转不能

时间:2013-10-12 10:13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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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尽管不少培训机构价格昂贵,但是家长都咬牙送 孩子去学英语 。一窝蜂的幼儿英语学习热潮同样存在不少问题。9日就有几名学生家长向记者诉苦。外教流
为了让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尽管不少培训机构价格昂贵,但是家长都咬牙送孩子去学英语。一窝蜂的幼儿英语学习热潮同样存在不少问题。9日就有几名学生家长向记者诉苦。外教流水化、学费只转不退等问题俨然已成了不少英语培训机构的“潜规则”。

案例:儿子厌学退学费遇麻烦

“我儿子回来和我说,学校外教老换,他才认识没多久,又换人了。”在本地论坛,网友陈女士发帖抱怨,为了让儿子英语不落人后,她送儿子到市区的一英语培训机构学英语3年了。可是最近陈女士发现儿子厌学情绪严重。再三追问之下,儿子才说出原因。陈女士说:“我找校方和其他家长了解了一下,从6月开始,学校的外教不时在换。”

     既然儿子不愿意学,陈女士只能找学校协商给儿子退学。陈女士说,她儿子原本要学10个月,学费共9800元,在协商时,中方教师说只能退没学的那几个月的费用,陈女士认可了。9月13日,陈女士到学校办退学手续时却遇到了难题。

     9日下午,校方的负责人对记者说,这其中有误会,外教更换是多了些,但频率是正常的。至于退钱的事,属工作人员的失误。他解释,学校刚从江北搬迁到江南,有家住江北的家长想退学费,校方也同意,但是陈女士的情况并不在退学费的范围内。

     “我们学校规定两种情况下可以退学费:一是孩子户口转移到其他城市,二是国家政策规定不允许继续办学。其他情况非校方造成的原因我们合同里都写明是不能退钱的。”

     记者请校方出示合同,他说陈女士这批学生漏签了。该负责人表示,他也没说学费不退,可陈女士的丈夫为这事到学校闹了好几次,一来二去反而把事情弄复杂了。学校决策层会考虑陈女士的意见和要求,尽快圆满解决此事。

     现象一:外教普遍成“面子工程”

     有没有外教授课,是不少家长为孩子选择英语培训机构的重要标准之一。但有业内人士透露,金华很多英语培训机构外教普遍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书,这也成了外教流水化的主要原因。

     据介绍,目前金华市区多数英语培训机构聘任的外教多为兼职,甚至有些外教的国籍为非英语国家,但是为了凸显自己的培训机构上档次,也一定要请几个外教撑撑门面。外教起薪一般都比较高,非英语国家的外教月薪在5000元以上,而英语国家的外教则要过万。这也让绝大多数培训机构几乎无力长期负担,出于成本的考虑,培训机构也不一定乐意让外教上太多课。

     根据《浙江省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办理规定》,申请“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的单位,需经过办学或培训资质认可,相关的教育机构必须在正式营运一年后,才可以提出引进外教申请。而外教则需由省级主管部门批准,持有所属国教师资格证书才可以正式上岗。

     现象二:学费只转不退的霸王条款

     9日,记者也在金华市区一些比较大型的培训机构进行了暗访,当谈及学费退费的问题时,工作人员都明确说,如果过了试听阶段,基本不会退费。但是可以通过转学费即通过将名额交给来学习的老生或者自己拉个替补的对象过来转移学费。记者在部分培训机构的入学协议上也看到所谓退费规定,其对退费都设置很多门槛和障碍,并出现:“上课中途一律不得退费”、“孩子学习兴趣原因不得退费”等比较细的条文。

     浙江八咏律师事务所朱建忠律师介绍,我国《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部分培训机构在格式合同中免除自己按照实际劳动大小的变更向消费者退费的义务,强制消费者消费,排除了消费者选择继续消费或者是停止消费的权利,应当理解是一种霸王条款,这种条款在法律上是归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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