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 张怡)近日,海阳市民李先生拨打96110反映,海阳市英才幼儿园违反合约,让家长补交涨价部分学费,家长们认为这种做法不合理,希望记者调查。 李先生说,英才幼儿园于7月初收取了2013年度的托儿费(即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共4800元,并开具了收据。然而9月2日,英才幼儿园又专门召开家长会,通知家长按照涨价后的标准,即每月562元的标准收取学费,共需补交2013年度学费1944元。对此,李先生和部分家长认为,幼儿园单方面涨价属于违约行为。 记者了解到,根据烟台市物价局、财政局等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幼儿园收费项目理顺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烟价[2013]36号)文件精神,海阳市自2013年7月1日开始对各幼儿园(含民办)的收费项目进行规范、收费标准进行理顺。英才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已在物价局完成了备案,标准是562元/月。英才幼儿园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在于不应该分两次收取,同时应该提前和家长们做好沟通工作。 对于家长们的反映,英才幼儿园园长冷菲表示,正在和家长们沟通,如果家长确实不理解,想要重新选择的话,园方会把学费全额退给家长。 针对这种情况,记者采访了烟台同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单民强。单民强分析说,如果幼儿园的收费行为是严格按照物价局的收费许可文件和规定时间收取的,那么幼儿园这种行为不属于违法行为,作为家长应该补交涨价部分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