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上万元给孩子报名参加外教授课培训,结果上了10次竟然没有看到一个外教,气愤的学生家长王先生立即要求培训学习退费,却遭到拒绝。
王先生从今年6月份就计划给上小学五年级的儿子报名参加英语培训班。他的儿子小山性格内向,还特别不喜欢学英语。为了培养孩子的口语能力,让小山能够提高英语学习兴趣,王先生特意挑选了某培训学校纯外教教学的培训课。学校在王先生为孩子报名前曾多番表示,一定保证外教教课不少于总课时的百分之三十,而且全部课程都为6—8人的小班授课。当然这样的培训所要交纳的课时费也要比一般老师授课要高得多。王先生夫妻便带着小山到该培训学校试听了一次课。试听课小山非常喜欢,他和外籍教师有过多次互动,在一旁听课的王先生立刻肯定了这所培训学校,并且交了11000元左右的培训费,双方签订了一份培训合同。 今年暑期刚开始,小山就高高兴兴地来到了该培训学校上课,可是令小山失望的是,他再也没有听到那个给自己上试听课的外籍老师讲课。在放假的这段时间,小山一共上了10次课,所有的授课教师都是中国人,而且其中有6次课他都是和20多个小同学一起上的。小山越上越没有兴趣,他感觉和平时在学校上课没有两样,吵闹着不愿再去上课了。 孩子拒绝再去培训让王先生很不理解,问清原因后王先生才得知,原来根本没有外籍教师授课。他随后找到培训学校,然而校方的解释是合同中之规定外籍教师不定期上课,并没有规定次数和学时,前十节课没有外籍教师不代表后面的课没有。 然而这个解释王先生很不满意,他认为自己花了请外籍教师授课的费用,并且应该是小班授课,结果这最关键的两项学校都没能达到,为此他要求培训学校退费,但对方拿出合同指出“中途不予退费”的条款拒绝了王先生。 画外音:打着外教授课的幌子招揽学生,却不安排外教授课;将原本的小班授课变成20多人一起上课的“大班”,这明显存在欺骗的成分。培训学校在合同上“抠字眼儿”只是在强词夺理,在培训学校无法达到授课要求时,培训学校也就没有履行合同,学生有权选择退学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