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家安 实习生高上婷)8月16日,省发改委、财政厅联合发布通知,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决定自8月1日起取消9项省级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通知同时指出,省级以下各级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均无权设立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市(州)、县(市)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一律取消。 取消的9项省级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分别为:1.公办幼儿园杂支费、取暖费;2.强制戒毒收费;3.金融网点运钞车等要害部位有关证件工本费;4.财政契证工本费;5.会计电算化培训上机实习费;6.超限运输及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审批费;7.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费;8.征占用林地安置补助费;9.党政干部短期培训班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