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在行车途中发生火灾、撞车或爆炸等交通事故时,立即后动此预案,全力投人事故处理工作。 一般事故处理 起火时:行车过程中车辆冒烟、起火,司机应立即停车,快速打开车门疏散幼儿及教师。人要站于上风处约3米范围内,使用灭火器对准火源根部喷干粉进行灭火。火源熄灭后,立即通知抢修队,把车拖走。如火势过大,立即拨打119电话。司机在车辆附近监护戒备,直至车辆被拖走。 撞车时:发生撞车等交通事故,司机立即停车,快速打开乂门疏散幼儿及教师,关闭电源总开关,拉紧手制动器,保护事故现场,根据事故情况拨打110或者120电话。 无论发生什么事故,司机或者随车人员都必须立即通知园所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请求支援,做好车上幼儿的安排,确保幼儿安全。 伤亡事故 事故及时报告:校车发生伤亡事故,园所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址、类别、伤亡情况、简要经过、原因分析等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赶赴事故现场:伤亡事故发生后,园所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和现场控制人员必须及时赶赴事故现场 事故现场施救:伤亡事故后,园所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必须采取紧急措施、保护现场、组织抢险和施救,同时通知公安、消防、医院和工程抢险等部门及时赶赴现场实施救护和抢救。 事故调查处理:园所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必须会同教育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对事故的原因、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