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荣华 随着“小朋友们,下课了”的音乐铃声响起,全班幼儿排着队陆续走出教室。突然,走在中间的小丽滑倒了,在地上“哇”地一声大哭起来。教室里顿时乱成一锅粥,随班教师立即抱起孩子,查看伤势,看孩子肱骨骨折了,她抱着孩子向附近的医院跑去。十分钟后,孩子躺在手术室病床上,孩子爸妈微蹙着眉头,教师的焦急,医生的忙碌勾勒成一幅感人的画面。 顺利处理这起校园课堂意外伤害事故,我们坚持了三条处理经验,这对成功地修补家园关系有一定的作用。 无过错原则 校方积极履行无过错原则,面对偶发意外伤害事故,随班教师在最短的时间尽到了校方的救治义务和职责。同时迅速联系家长,第一时间履行了告知义务,请求家长赶到医院参与施救。这样既体现了学校教师对孩子的关爱,又能有效地督导教师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义务。从学校的管理层面对教师提出要求,同时又依据《民法通则》、《校园伤害事故处理条例》,履行法律赋予学校的义务,保证学生法律范围内的权利。 真诚关爱制度 在医院施救的过程中,教师关爱孩子,关注孩子的手术,直到第一施救时间结束。同时与家长交流伤害事故情况,并主动承担向保险公司报案的工作,为理赔做好充分准备。在后续的一周治疗中,教师主动与家长交流孩子的诊治流程,询问医生孩子的康复和护理常识。为学生返回班级,参加教学活动提供医疗支持。在孩子的康复日子里,形成了教师、幼儿、家长、医生之间的融洽沟通,让爱的暖流、人性的关怀在这些日子里交融,从而主动地消除了家长的扯皮心理,为事故处理铺垫了良好的氛围。 事故调查制度 校方在第一时间积极地启动安全预案,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小组,深入班级,形成事故个案,为防止事故扩大化做好预案。事故调查机制的引入,使全园教师重视意外伤害事故,主动形成防范意外事故的心理,也可以为家园因为意外伤害事故引发法律纠纷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每一位教育者都可能会遇到,教师、校方既要在意外伤害事故中积极作为、主动作为,有效减少意外伤害事故的负面影响,又要坚持活动安全宣教常态化,倡导学生参与校园平安保险,才能在意外伤害事故后果性质严重的情况下,捍卫学校与个人的正当权益。 (作者单位: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嘉川镇中心小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