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为,孩子必须养成一种服从父母的习惯。服从父母,这绝不是孩子偶然的义务。如果父母意识到服从不仅仅是偶然的义务,那么实现服从就要依赖于孩子和家长。父母必须保证孩子服从自己,孩子的每一个反抗行为都是对父母直接的谴责。 当然,让孩子服从父母并不是指要用强迫的手段,不是用语言或其他方法刺激孩子,而是"出于父母之爱的神圣命令——孩子们,服从你们的父母,因为这是正当的。" 行为是与愿望程度紧密相关的。孩子服从的行为随着他服从的愿望程度而变化,孩子服从,是因为正义感使他服从,是心甘情愿,而不是强制。尽管存在着一些使他不愿意服从的诱惑。^ 此以后,孩子就有能力控制自己的愿望,已经形成的服从习惯将使孩子有能力去运用意志的力量去战胜由爱好或情感激起的无序混乱状态。 我们强烈反对父母通过苛刻的手段去强求孩子服从他们,因为那样做的结果是很坏的。 让孩子服从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求之太急。这是因为,如果没有循序渐进的训练,孩子就不会使他的心逐步地站至以心为最高法令,效劳并甘愿服从最高法令这一边来。如果孩子们是因为别人的威慑而不得已才去服从,那只是孩子采取的权宜之计,并非因为其正当才去服从。 对父母来说,应该期望孩子自觉地去服从,这样才会减少因为强迫而带来的不愉快,有时候太过执拗地威胁孩子,反而让孩子产生恐惧。父母有义务对孩子进行培养,但一定要注意方法。 孩子服从父母的愿望如果养成一种习惯并能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来,那么,这种愿望在以后的日常生活中依旧会再现,这样就减少了父母的不必要的麻烦。要知道,暴力手段的威胁,常常让孩子凭直觉认为父母被赋予了权威。一旦将来孩子发现某些地方可以不服从,就会自己做自己的,反抗就会开始。 为了避免孩子们一些任意的行为表现,妈妈必须从一开始就坚持让孩子养成迅速的、愉快的、持久的服从习惯,勉勉强强、不情愿的、偶尔的服从还不如没有。所以,最好还是让孩子主动去做到服从,并以此为习惯,不去破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