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园共育观是指家庭和幼儿园在对幼儿园施家园共育过程中所持的基本观点和基本看法。主要包括对共育思想、共育目的、共育内容、共育方式方法、共育过程、共育评价反馈等方面的观点和看法。家园共育观的形成是家园共育活动形成的标志之一,家园共育观制约着家园共育活动的开展,决定着家园共育的发展方向,影响家园共育活动对幼儿独立性发展水平的效果。我们主张协调家庭教育和幼儿园教育,使两者形成一定的相互适应的关系,在共育思想、共育目的、共育内容、共育方式方法、共育过程、共育评价反馈等诸项要素上趋于合拍,形成教育合力,为幼儿创造一个内外统一,协调互补的良好教育氛围。家园共育应该注重发挥幼儿园和家庭两个方面的优势,强调要在幼儿园和家庭之间构筑起双向联系和实施的桥梁。 (1)家庭和幼儿园必须树立家园共育对幼儿独立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思想。 (2)家园共育的目的是促使幼儿身心健康而富有个性的发展,实现这一目的是家庭和幼儿园的共同任务和责任。 (3)家园共育内容是由幼儿园和家庭、教师和家长共同确定的、适合幼儿年龄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4)家园共育方式方法是根据家园共育的内容、共育的目的和幼儿发展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选择和确定。 (5)家园共育实施过程是家庭与幼儿园、家长与教师之间相互合作,共同实施家园共育方案,促进幼儿独立性发展的过程。 (6)家园共育的效果是由幼儿独立性的实际发展水平来反映的。根据对家园共育效果的评价,及时调整家园共育策略,保持家园共育效果的最优化。 在实际的研究过程中,幼儿园与家庭、教师与家长主要从以下方面共同落实家园共育观。 (1)实施家园共育首先从转变思想和观念入手,使家庭和教师都树立“家园共育对幼儿独立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思想。我们通过专家讲座、家长培训等活动,认识家园共育的意义、重要性,家长的教育责任,学习科学的育儿知识、正确的家教方法和“家长教育行为规范”等;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如《教师法》、《教育法》、《纲要试行》、《幼儿园工作规程》等。还通过问卷、答题等形式,让家长和教师共同探讨、交流经验和认识。从而使广大教师和家长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家园共育的必要性、重要性和时代性。 (2)为实现家园共育培养幼儿独立性发展的目的,建立健全家园共育的制度,充分调动教师和家长参与家园共育的积极性,挖掘家庭、幼儿园和社会的潜力,共享三者的优势资源,真正做到家庭与幼儿园、家长与教师、家庭与家庭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协调统一,争取1+1+1大于3的家园共育的效果。如:各种家庭共育制度的建立、家庭教育计划的制定和使用、家教经验交流、家庭与家庭之间的合作活动等。 (3)家园共同确定家园共育的内容。家园共育的内容不是幼儿园或者是教师说了算,而是家庭和幼儿园、家长和教师共同确定的。共育的内容一般是根据幼儿实际发展状况和需要,家园共育的教育教学计划等多方面的情况确定的。内容一旦确定,家庭、幼儿园、教师、家长就按照共同制定的培养方案开展共育活动。 (4)家园共育的方式灵活多样,具有创造性。我们为儿童创建一个开放的、支持的环境,循序渐进地扩大儿童的学习视野,从儿童的内部世界走向儿童的外部世界。所组织的活动是家长、教师和幼儿共同参与的,没有同定的形式,没有同定的场所,也没有同定的内容,组织活动也很灵活。如:调查、参观、访问、慰问、远足、植树、现场教学、亲子活动、角色互换等。 (5)实施家园共育过程中,家庭和幼儿园、家长和教师密切联系,及时经常地交流沟通,使家长和教师及时准确了解幼儿在家在园情况,方便及时调整培养方案。为保证沟通的及时准确,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沟通,如:每天送孩子和接孩子时的时间、每周五的下午、一般同定次数的家访、随机的电话联系、每周一次的家园联系册、每月的家庭教育计划表、个别幼儿教育计划表、不定期的家园共育专栏等。 (6)在家园共育的每个阶段,均在实施家园共育前后通过对幼儿独立性发展水平状况调查统计进行评估,并分析总结,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培养方案,保证家园共育的最优化。如:在一个研究阶段前,先对幼儿的独立性发展水平进行前测分析,然后有针对性地制定独立性培养方案并实施,在后期进行后测,分析原因,结合实际,调整改进,不断完善。 在家园共育观的指导下,本研究组经过近三年的研究表明,在本实验研究条件下,家园共育对幼儿独立性发展水平的促进作用在不同发展阶段不一样。 从表中看出,家园共育对幼儿独立性发展的促进作用越来越明显,反映出家园共育观的正确性。由于家园共育观的形成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步递进的过程,只有当教师和家长共同树立了正确的、一致的家园共育观,才能保证家长和教师所实施的家园共育活动的一致性,家园共育才能有效促进幼儿独立性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