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河源市政府获悉,该市物价局、教育局近日联合发出《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实施方案》,规定从今秋起,当地民办幼儿园收费需进行备案,今后未经备案擅自涨价的学校,将一律按乱收费查处。 具体收费项目包括保教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3项。此外,幼儿园收费今后需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加具意见后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凡是没有实行收费备案的幼儿园,今年秋季的收费标准一律按去年秋季的收费标准执行,未经备案擅自涨价的,一律按乱收费查处。此外,对不按规定备案收费标准的民办幼儿园进行书面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教育部门将给予年检“不合格”的结论。 《方案》还进一步规范了收费项目,其中服务性收费包括伙食费、托管费和校车费3项;代收费包括生活用品费、外出活动费和体检费3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