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教育新闻网01月07日讯 幼儿园哪些费用能收,哪些不能收,收取的费用又是怎么管理和使用的,今后这些问题都将有法可依。记者昨从湖州市发改委获悉,我市新出台了《湖州市区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对幼儿园的收费行为进行规范,从而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据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春季开学起,市区范围内各级各类幼儿园都将根据此办法来收费。由于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不过按照要求,今后幼儿园只可收取保教费(含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代管费用(简称代管费)。除此以外不得再收取书本费以及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其他任何费用,也不能以开办兴趣班、实验班、课后培训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记者了解到,按照《办法》的规定,幼儿园对入园幼儿按月收取保教费,可按一个学期进行预收,一旦学期初和学期末不足一个月的,保教费将按日计算,具体标准为:该月应收保教费=月保教费标准÷该月实际工作日×该月在园天数。同时,幼儿园必须保证幼儿在园时间每天不少于8小时,一旦超过规定在园时段需要提供晚接托管、保教服务的,幼儿园需提供教室并配备值班老师进行统一管理,从而确保幼儿安全和方便家长接送。在收费方面,根据双方自愿的原则,对晚接的幼儿,幼儿园可收取一定的晚接保教费,不过每生每月不能超过60元。而幼儿园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对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可收取假期保教费,幼儿园假期保教费可在本园保教费标准基础上上浮15%。 同时,《办法》还明确了幼儿园的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幼儿就餐费和点心费等,服务性收费应据实收取,不得营利,每月底应公布本月幼儿就餐和点心费收支清单。而幼儿园代管费项目则包括手工操作材料费、班级游览活动门票、交通费、体检费等,代管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最高不超过120元,幼儿园需在期末公布收支清单,多退少不补。 此外,对低收入家庭幼儿、福利机构监护的幼儿、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幼儿、残疾幼儿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应酌情减免保教费。减免保教费政策按相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