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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发指 南京“饿死女童案”庭审直击

时间:2013-09-19 22:23来源:新华网 作者:编辑组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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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这样一个21岁半母爱缺失的母亲,我们能要求她有什么样的母爱?她得到过母爱吗?我们能要求她有什么样的关爱?她得到过关爱吗?”乐燕的辩护律师说,“没有户籍,没有身份
        新华网南京9月18日电(“中国网事”记者朱国亮林凯刘巍巍)18日,南京“饿死女童”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披露的一些细节和信息再一次触痛人们的内心,发人深省。

  孩子遗体被发现时已呈干尸状

  9时许,庭审开始,被告人乐燕——被饿死的两名女童的母亲被带上法庭。齐肩的头发挡住了这位饱受指责的年仅22岁的母亲的脸庞。据了解,她在被警方抓捕之前已怀有身孕。

  庭审中,她不时小声啜泣,曾两次要求休庭。对于公诉人的指控和提供的一系列证据,除了一些细节,她均予以承认,没有过多的辩驳。

  今年6月21日,她的两个亲生女儿,2岁5个月的李梦雪和1岁3个月的李彤,被人发现饿死于家中,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庭审中,公诉人展示了一系列的证据,包括案发前和案发时乐燕家中视频和照片,再一次让旁听人员和媒体记者们欷歔不已。视频和照片显示,他们所住的房子十分凌乱,地上散落着孩子的粪便和垃圾,厨房的锅碗没有洗就杂乱地堆放在那里。公诉人介绍,一些锅碗甚至发了霉。

  公诉人指控,2013年4月下旬,乐燕将两个孩子封锁在主卧室内,仅给孩子留了少量的面包等食物和一壶水后,就锁上大门离去,直到案发时一直未回家。这期间,她其实一直在家附近玩乐,还曾去社区领过救助金。案发后,警方也是在距离她住所不远的地方将其抓获。

  6月21日,两个孩子的遗体被发现时已呈干尸状。法医作为鉴定人出庭介绍,经鉴定,两个孩子都没有机械性损伤和常见毒物中毒致死的依据,因此不排除其因脱水、饥饿、疾病等因素衰竭死亡。

  法医还介绍,干尸的形成往往与脱水相关,从孩子遗体被发现时的情况判断,孩子死亡时间超过两星期以上。

  救助金多用于吸毒玩乐孩子长期吃廉价面包

  乐燕于2011年1月生下李梦雪,也是在这一年,她因吸毒与男友李某结识、同居。2012年3月,又生下小女儿李彤。

  庭审中,乐燕交代,这些年,他和男友李某吸毒的花费超过10万元。如果不是吸毒,他们完全有能力抚养这两个孩子,而且还能过得很充实。但是,他们最终还是走上了不归路,害了自己也害了孩子。

  据公诉人指控,乐燕男友今年3月因吸毒而服刑后,她开始单独抚养两个孩子。这期间,社区以及亲属给的各种抚养孩子的费用约5000元,但乐某将其中约3000元用于吸毒、购买香烟、打游戏,1000元用于购买衣服,仅有1000元用来为孩子买食物及婴幼儿用品。

  乐燕还介绍,孩子出生后,她都没有奶水,孩子吃的是每袋30元左右的奶粉。等孩子稍大,给孩子吃的大都是从附近的杂货店购买的廉价糕点、面包等食物。

  在这次离家之前,乐燕经常将孩子锁在家中,一个人外出吸毒、玩乐,而且常常是几天才回来。期间,小女儿还因为戴着尿不湿几天不能换,屁股和外阴出现溃烂。

  “最后一次离开之前,我给孩子留了3到5天的食物和一壶水,原本只想出去两三天,但最终没有禁得住毒品和游戏的诱惑,就一直逗留在外。”乐燕说。她还告诉法官,在“六一”儿童节前后,她看到别的孩子受伤,也曾想过自己的孩子,想回家,但最终没回去。

  法庭上,公诉人指控,被告人乐燕负有法定抚养义务且有履行能力,明知不履行抚养义务会导致二被害人死亡,仍然采取放任的态度,致使危害后果发生,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人还指控,乐燕最后一次离家时,用布条缠裹窗户把手,用尿不湿夹紧房门。对此,乐燕解释,她是怕孩子从窗户掉下去,怕孩子从家中跑出去。之前,她离家外出玩乐时,孩子跑出来过。然而,她却没有想到,孩子却因饥饿致死。

  “问题母亲”的成长经历

  庭审中,公诉方与辩护方争论的焦点集中于乐燕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经过一天的审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当庭宣判,乐燕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乐燕的辩护律师认为,乐燕确实不是一个负责任的母亲,但这也与她的成长经历相关。法庭调查显示,乐燕本人也是非婚生子女,16岁之前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16岁之后就独立生活,长期在夜场、理发店等场所务工。

  乐燕12岁才开始上学,因为年龄大受歧视,直接跳到4年级,可上了一年还是辍学了。令许多人没有想到是,“90后”的乐燕,不但是文盲,而且至今没有户籍,没有身份证。

  “对这样一个21岁半的母亲,我们能要求她有什么样的母爱?她得到过母爱吗?我们能要求她有什么样的关爱?她得到过关爱吗?”乐燕的辩护律师说,“没有户籍,没有身份证,没有受到过教育,与其谴责和惩罚这样一位母亲,不如去健全和完善有所欠缺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在最后的陈述中,乐燕也哭着说,她很想女儿,很自责,自己从来没有得到关爱,所以也不知道怎么去爱别人。但世上没有后悔药可吃,她只能慢慢地去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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